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补建项目及县级自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补建项目及县级自建项目,主要涉及古河、羊寨等乡镇,总投资约310万元。主要为项目区内农田水利设施,包括桥梁工程,水闸工程,涵洞(箱涵、管涵)工程,机耕道路工程,渠道(防渗渠、砼管道)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补建项目及县级自建项目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乙级(含)以上水利施工监理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门核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5.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8:30至17:00(节假日正常)。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联系人:刘金萍,联系方式:1******87(微信号同手机号),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6.2万元;(注:招标人不再因工期延误或工程变更而增加监理费。)。
七、付款方式:
(1)工程经有权部门初审,且县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0%;
(2)工程质保期满后,再支付全部监理费的10%;
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地 址: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李鹏飞 联 系 人: 刘金萍
电 话: ******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 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