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2026年1-6月份MMA产品运输服务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6年1-6月份MMA产品运输服务
1.2项目编号:第一包0222FW******-01;第二包0222FW******-02;第三包0222FW******-03;第四包0222FW******-04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第一包413600元;第二包453600元;第三包88800元;第四包2136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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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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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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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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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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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运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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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运距(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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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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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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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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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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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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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丙烯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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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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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
(测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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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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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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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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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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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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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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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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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丙烯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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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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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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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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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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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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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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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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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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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丙烯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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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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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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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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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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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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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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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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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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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丙烯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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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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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长兴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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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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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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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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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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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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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线路
1.8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1.9付款方式:每月******有限公司业务员处收账后30天付款(付款前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1.1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按合同正常履约且合同期满后退还。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24小时内派车到达中盟龙新公司装货,不能按时派车视为违约,视情节扣除履约保证金来支付采购人另外雇用车辆增加的费用。
1.12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如有以下违约行为,如不按计划派车、到货不及时、车辆清洗不干净、运输损耗超过0.1%等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1.13合同结束条件:服务期内运量达到预估运量,本项目合同终止;服务期结束未达到预估运量(运输数量达到运量的90%-110%视为完成运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可以延期,最长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运量未完成本项目合同终止。
1.14其他:第一包采购内容中的到货地址为华东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区江苏常州、安徽黄山、湖北黄冈麻城、苏州市吴江、扬州市、宁波、安徽安庆、上海地区、浙江湖州、江苏泰兴、江苏泰州、江苏常熟、江苏南通、江苏张家港、安徽滁州、安徽郎溪等地。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2供应商须具备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三类危险化学品运输(提供扫描件)
2.3供应商拟派车辆须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2.4供应商拟派车辆须具有保险(提供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扫描件)
2.5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2台可运输三类危险品的车辆,并配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办法》GPS监控设备(提供车辆照片(体现车牌号、监控设备)及危险品准运证、汽车槽车的罐车罐体检验报告扫描件)
2.6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确保能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7供应商具备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能力、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提供专属专业的运输服务及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及调度工作,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2月22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第一包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第二包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第三包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第四包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
6.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7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通过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00至2025年12月24日15:00
8.3其 他:单价报价,单位(元/吨)
9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安达市
联系人:宁贵军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系人:赵先生、王先生
电话:0451-******、******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附件: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