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环保、水保监理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S25HSB
交易编号:A03-************9J-******-05900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已由陇南市交通运输局、天水市交通运输局以《陇南市交通运输局、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有限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保、水保监理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和陇南市徽县、成县境内,起点位于秦州区天水镇,改造既有G7011十天高速天水镇互通立交为天水镇枢纽兼出入口立交与既有G7011十天高速(G8513平绵高速共线段)相接,路线跨越西汉水后沿大门河布线至大门镇西侧,设置隧道群穿越山梁至汪川河,继续以长隧道穿越红崖山至藓麻沟门,跨越成家河后设置特长隧道穿越山梁进入陇南市徽县境内,经庙儿沟以隧道群向南穿越山梁后沿G316线走廊布线,途经胡家沟、麻沿河镇、糜岭村、殷家沟、清河沿、江洛镇,之后路线沿洛河而下,经黄家坝、泥阳镇进入成县境内,沿店村镇东侧山脚向南布设,止于店村镇南侧,改造既有G7011十天高速店村互通立交为店村枢纽立交与G7011十天高速相接。路线总体由北向南,全长71.740公里,其中天水市境内21.149公里,陇南市境内50.591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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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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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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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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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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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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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全长71.7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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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要求,对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涉及的所有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实施进行监理监测服务。
1.全面监督和检查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实施情况,及时发现环境质量危害隐患并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2.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落实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和招标人的现场检查意见。
3.协调本项目参建各方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4.按期提交环境保护监理报告等。
5.依据工程进度进行施工阶段的环境质量监测(包括 水、气、声)、污染源监测(包括废水、废气、噪 声)等工作。
6.根据监测资料及时分析施工期的施工区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分析评价环境保护监测成果,按要求提交环境监测分析报告、监测工作总结报告等。
7.配合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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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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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全长71.7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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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至成县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等要求,承担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
1.组织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并复核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等涉及与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有关的所有内容。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挡 土墙及边坡防护、截、排水设施等;植物措施为种植乔、灌木、草等;临时措施主要为施工中的临时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2.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和招标人的现场检查意见。
3.定期向招标人汇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
4. 汇总监理监测成果,评价水土保持措施效果,评定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技术服务各阶段总结报告。
5.完成水土保持季报、年报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6.协调本项目参建各方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7.配合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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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服务期期限
环境保护监理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约定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约定之日起至水保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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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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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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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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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含有水环境、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参数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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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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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的4星及以上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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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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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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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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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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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开展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保护监理业绩或2 个生态类项目环境保护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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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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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开展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水保监理或监测业绩(同一项目的监理和监测业绩作为同一条业绩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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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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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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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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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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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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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职称或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从事环境保护工作8年以上,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或1个生态类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具有环境监理和监测经验及组织协调各方的能力。
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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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按期进行履约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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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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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经历,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或1个生态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总监理工程师。
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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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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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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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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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B-01
TCS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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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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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25年12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3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技术支持电话:0931-******。
4.4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单位。
5.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陆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参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
5.4网上开标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网络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5开标系统网址:******/OpenTend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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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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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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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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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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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gzyjy.gan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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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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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tys.gan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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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成县交通运输局后院1楼103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袁芸
电 ???话:******
邮 ???箱:******
监督部门: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旧公安大厦21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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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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